8月29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情况、青海省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与省妇联共同发布4起青海省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未检工作上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为目标,统筹推进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有作为、有成效,展现出政治站位有高度、打击犯罪有力度、观护帮教有精度、综合保护有温度、一体履职有维度、业务素能有亮度的特点,为全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发布的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徐某某拐卖儿童案、尕某猥亵儿童案、杨某某强制侮辱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省检察院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意见》包括四个部分24项内容,明确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强调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主动融入“六大保护”,凝聚保护合力,建设高素质未检工作队伍。《意见》对于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