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征集渠道,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工作,持续增加房源供给,西宁市即日起面向五区两县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意向实施项目。
据了解,征集项目分为新建类、改建类、改造类和筹集类。新建类项目包括存量土地新开工建设;改建类项目包括非居住存量建筑改建;改造类项目包括存量房屋改造装修;筹集类项目包括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在营长租房、符合条件的其他租赁住房。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3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
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改造)的申报主体应为房屋产权人或改建、改造实施单位,且同一改建(改造)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报主体应为土地使用权人或与其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在营长租房申报主体为项目运营主体。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计划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可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简化审批流程、土地支持政策、税费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
有意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社会各方主体,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等方式主动申报项目意向,共同参与到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中来,让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惠企惠民。征集工作咨询电话:0971-612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