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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6方面措施“护航”全省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何敏    发布时间:2024-07-24 07:00    编辑:管理员         

  7月18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组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及海东市黄河、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采样工作全过程进行督查,现场指出监测和采样过程中存在的水质平行样采样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并就如何整改进行专业指导。生态环境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是青海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取得的成果之一,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大力实施联动推进立法和监管执法、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6方面工作措施,“护航”青海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

  6方面工作措施包括:联动推进立法和监管执法,启动《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发布《三江源生态监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开展湟水流域枯水期专项执法等行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青甘两省签署协议强化跨区域联合监管执法。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整改完成2021年黄河警示片9项问题,2022年警示片11项问题整改完成9项;省级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率为82%,两轮黄河“体检”整改完成率分别为89%、67%,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发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系列攻坚行动方案,坚决打好湟水河水质攻坚战,湟水流域国省控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放射源、核技术利用单位全覆盖风险排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得到强化。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新增清洁能源装机980万千瓦、总装机规模突破5100万千瓦;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建成首个绿电溯源感知平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过半;强化源头防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实施巩固提升青海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下降”。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合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和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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