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陈刚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宁市消防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说明,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说明,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说明,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消防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省人民政府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承诺事项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副省长杨志文,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