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青海省政府组织召开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方案》和《青海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简称“方案、规则”)。方案、规则立足青海发展阶段实际、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秉持“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理念,遵循“科学、高效、规范、严谨、务实”的标准要求,形成了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简称“青海省母基金”)详细决策流程,这是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具体抓手,也是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四地”建设发展的重要操作指南。标志着青海省母基金筹备阶段工作圆满完成,正式进入“快车道”。
据悉,政府投资基金是财政部门提高财政出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改革举措。去年3月底,青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青海省母基金以来,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高站位、高起点谋划工作,邀请了知名高校学者和机构专家,组建了青海省母基金投融资咨询专家库,为政府、母基金、管理人三个层级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同时,设立青海省母基金管理咨询委员会,聘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金资本、盛世投资等31家在全国具有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机构专家为首批委员,为基金政策制定、决策咨询、项目评审、产业研究等系统谋划建言献策。
下一步,青海省母基金将聚焦绿色能源优势,深挖智能制造潜力,深入分析产业“四地”发展趋势,找准基金投放领域,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全力助推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