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传达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陈刚在讲话中指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本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履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反复学习体悟、深入研究领会、全面推进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刚强调,要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带头做到政治坚定。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统领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这一时代主题,带头做到服务大局。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基点上审视思考和谋划推进,全面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确保省人大各项工作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要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属性,带头做到为民服务。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意愿充分表达、有效实现,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牢牢把握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这一重大要求,带头做到主动担当。保持公平正义的立法底色,让立法更有质量、精准管用,灵活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做到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扭住问题改,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要牢牢把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这一重要任务,带头做到模范履职。深刻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规律特点,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到政治上对党忠诚、思想上同心同德、工作上密切配合。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关于提请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
拟任人选代表发言。
会议依次听取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说明。
会议印发了关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审查报告。
副省长王海红,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