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截至2022年,所有村集体经济收益突破5万元,10万元以上的村达355个,占83.3%,较2018年底增长68.5%。集体经济收益达1.13亿元,是2018年底的4.3倍,年均增长44.13%。
海南州坚持高位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成立州县乡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空壳村”和基层党支部制度,建立健全专项工作组议事规则,制定出台《海南州村集体经济2018-2022年发展规划》《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坚持把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乡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驻村工作队职责清单,有效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村集体经济发展逐年实现扩面提质增效。
坚持项目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突出项目资金撬动作用,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资金超过8000万元,实施示范村项目160多个,积极探索组织“联建”、政策“联扶”、产业“联育”,全面推行“支部+企业+农户”“支部+协会+农户”发展模式,426个村共培育集体经济项目969个,贵德县大史家村、贵南县沙拉村、同德县格什格村成为年均收益100万元以上的典型示范村。
坚持以产业转型优化集体经济发展布局,目前集体经济项目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占18.6%、3.4%和81.2%,并积极探索“集体股份分红型、盘活集体资产型、土地经营型、兴办经济实体型、优势产业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同时,持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建立州级农牧业专业技术和实用人才信息库,培养挖掘奉献乡村振兴事业、适应新时代农牧业人才193名,申报获批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团队2个,农业农村技术推广、新型经营主体领军人才共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