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由省住建厅统一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等11部门印发的《青海省房地产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青建房【2022】282号)执行。 2.需要前往省住建厅咨询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事宜。
处理情况
已告知群众无特殊情况,您的异地备案会于次日18点前自动生效,同一市区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遇周末节假日会有顺延,有特殊情况会有工作人员联系您,请您耐心等待,保持电话通畅,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