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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1-05 09:15 来源: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四季度,全省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131个(其中,省直部门网站44个,西宁市网站16个,海东市网站12个,海西州网站24个,海北州网站6个,海南州网站8个,黄南州网站5个,果洛州网站8个,玉树州网站8个)、政务新媒体1366个(其中,省直部门167个,西宁市177个,海东市173个,海西州179个,海北州123个,海南州154个,黄南州41个,果洛州181个,玉树州171个)。其中,政府网站检查合格率96.2%,较上季度提升6.3%,4个政府网站检查结果不合格(附件1);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88.9%,较上季度提升7%,151个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不合格(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办公厅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中,对个别地区连续两次和三次不合格的网站进行了通报点名。按照杨志文副省长批示要求,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6个地区和3个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负责人进行了视频约谈,责成各地区一周内完成对本地区问题突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单位的约谈整改工作。从四季度检查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按整改要求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成效明显。但个别地区主管部门仍然存在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弱、措施办法少、技术手段不足等问题,因而对个别县级政府网站出现的长时间无法访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等情况不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备、及时排除,如:玉树州称多县政府、杂多县政府、治多县政府3个县政府门户网站因域名解析原因长时间无法访问,但主管部门未及时发现、及时报备相关情况,检查结果不合格(附件1)。

  (二)政务新媒体整改落实不彻底。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问题依然突出,有105个政务新媒体存在监测时间点2周内无更新情况,有62个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有7个政务新媒体连续四个季度检查不合格,分别是:青海省体育社会指导中心(省体育局)、乐都区卫计综合监督(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海东市)、隆治乡人民政府(海东市)、天境净土云播祁莲(海北州)、杂多政务头条(玉树州)、玉树群文(玉树州)。部分政务新媒体自行关停注销,但未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关停,导致新媒体报送系统中显示正常运行,但检查时不能访问;个别政务新媒体在报送系统中已申请关停,但未及时与第三方平台沟通做好互联网注销工作,导致检查中存在仍能正常访问但长期未更新等问题。

  (三)错敏字词监测工作滞后。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同程度存在错敏字词句链问题,呈现阶段性、动态性多发状态,缺少信息发布事前监测技术手段,尤其缺乏对转载、转发、外链链接信息的监测监管措施,问题发现迟缓滞后。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对信息发布审核监管重视不够、意识不强,防范措施少,把关不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范技术力量薄弱,存在被攻击、被篡改等安全隐患和漏洞。四季度,有29个政府网站、19个政务新媒体存在严重错敏字词表述问题(附件3),信息发布问题风险和隐患排查监管力度亟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职责、办站责任和开设整合、域名规范、关停注销、变更备案等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做好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维护、平台功能改造、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市州、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未经报备批准,不得随意关停,相关主管部门要确保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内容更新、安全保障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运维管理、监管检查、协同联动等制度机制。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要对连续四个季度检查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以及功能定位不清、问题突出、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限期关停,并做好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下线申请和互联网注销工作,关停注销情况于2022年1月底前报送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强化栏目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信息发布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心,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信息审核签批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做到非政府信息不予发布、敏感信息审慎发布、未经审核信息禁止发布。要按照国办秘函〔2019〕19号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各项检查指标要求,切实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互动交流5个工作日办理答复、政府网站纠错2个工作日答复反馈、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整改,及时弥补漏洞,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功能,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合格健康、安全有序运行。

  (三)做好年度各项任务收尾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按时间节点要求,加紧做好各类规划、行政法规规章在政府网站的统一集中公开、政府网站IPV6全面改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标准改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内容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政务新媒体监管体制机制完善,以及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1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的填报报送和公开等工作。各市州、县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法规规章、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表报等工作作出安排和检查,对本地区在本季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督促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于2022年1月10日前汇总报送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点击查看)

  1. 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问题情况

  2. 2021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情况

  3. 2021年第四季度错敏字词名检查问题情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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