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女职工张俊梅领取到了38287.73元生育津贴,收到津贴的张俊梅难掩兴奋,说道:“真没想到生育津贴到账这么快!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实实在在地为我们考虑,心里真的太开心了!”这是海西州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后,直接发放到个人的第一笔生育津贴,也标志着海西州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道路上,稳稳地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了解,张俊梅实施剖宫产术生育单胎,按照相关规定,此次她领取生育津贴的天数为173天。
自3月20日起,海西州依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对生育津贴申领支付方式做出了调整,将以往“发放至参保单位”转变为“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参保职工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用人单位即可为其办理申领。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生育报销费用(含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费用),都将直接一次性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为了让群众享受到更高效的服务,海西州医保局积极响应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部署,大力精简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大幅压缩发放周期。如今,参保职工从申请到收到津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这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企业与职工的负担,显著提升了办事效率。
此次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优化,是医保部门深化医保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海西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未来,我们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让更多家庭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