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水利厅公布消息,近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并批复了《青海省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我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和可及性等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分析农村牧区供水现状,精准查找短板弱项,本着城乡统筹、系统谋划、县域统管、两手发力的原则,考虑既抓建设补短板、又重管理强弱项、数字赋能增质效等有机融合,研究确定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
《规划》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积极推进“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为着力点,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健全完善农村牧区供水工程体系,提升农村牧区供水水平和水质保障能力。通过推进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健全优化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通过数字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供水工程“四预”能力和智能化、数字化水平,逐步推进供水工程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