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近日,省医保局实现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为新生儿尽快参保和享受医保待遇提供了便利。
按照“最少必须”原则,最大程度精简办理所需证明材料,从源头上打破新生儿参保需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限制。实现以出生医学证明为身份标识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将经办窗口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不受户籍地限制、自愿申报参保地、各级经办人员及时审核”的流程要求,将新生儿参保登记纳入医保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事项,有效解决了新生儿家长垫付医疗费、往返奔波办理参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