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更好保障我省参保群众用药需求,省医保局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及《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目录》,自4月1日起,参保群众可按目录享受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简称“两病”)医保待遇。
此次目录调整,扩大了用药范围,将19种药品、276种医疗机构制剂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将93种糖尿病、224种高血压药品以及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两病”用药目录,进一步满足参保患者用药需求。统一了用药目录,将城乡居民“两病”用药目录和门诊慢特病中的糖尿病、高血压用药目录进行规范统一,共有142种糖尿病和286种高血压药品,持续降低参保患者用药负担。保障了待遇享受,参保患者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享受“两病”待遇。同时,门诊用药处方用量可延长至90日,让参保患者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