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总工会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劳模疗休养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总工会以推介劳模疗休养资源为小切口,助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大文章,持续增进与其他省市工会的交流合作,已在全省挂牌建立24家省级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
去年青洽会期间,省总工会在西宁主办“走进大美青海,品味生态疗养”劳模(职工)疗休养资源推介活动,邀请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湖南、安徽等省市工会负责同志出席,与6省(市)总工会签订劳模(职工)疗休养合作框架协议、与24家省级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签订监管协议,并举行了“上海职工疗休养基地”揭牌仪式。
同时,省总工会积极联合浙江省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将青海纳入浙江省工会疗休养目的地,并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建立10个干部职工疗休养基地。与浙江省援青指挥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主办“大美青海·魅力海西”工会疗休养精品路线推介会,通过组织青海旅游企业到浙江推介精品路线和观光资源,协商安排浙江各级工会组织32万人次疗休养对象到青海旅游、观光、休养,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差异性,促进青浙两省交往交流交融,带动青海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会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现劳模(职工)疗休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省总工会还专门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工会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工会疗休养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