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青海省残联获悉,全省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首次专门设置了2个职位定向招聘残疾人,这对推动全社会消除就业歧视、促进残疾人就业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据《青海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2022—2024)》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取入编、聘用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带头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据了解,2023年,我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5008人,按比例就业已成为残疾人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