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于7月1日开始。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全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核定,2023年新开户单位(不含分户)、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基数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567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6856元,下限为188元。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缴存单位基数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选择8月份进行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对7月缴存公积金按新基数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另外,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基数调整。未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可携带本单位《汇缴清册》及《月缴存额调整模板》前往归集业务受理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或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
在此提醒各缴存单位,在进行基数调整时,请认真核对本单位基本信息、职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