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贤新城小区,许多楼房的楼顶搭建了阳光房。
“我们小区的多层楼房几乎都加盖了阳光房,这样的做法合规吗?”1月27日,西宁市颐贤新城小区居民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留言反映。
当天,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的多层楼房顶层,多数搭建有阳光房或彩钢房。在20号楼3单元,楼顶居民家的阳光房玻璃还没装完。
“楼顶搭建阳光房,影响了相邻楼栋低层住户的采光。”有居民表示,在一楼、二楼,房屋采光时间本就少于其他楼层,加上阳光房的遮挡,阳光照进屋内的时间又减少了。
也有居民表示担忧,在顶层加盖阳光房是否牢固,固定在楼顶的钢结构会不会破坏屋顶结构,造成漏水等安全隐患。
那么,这些阳光房是如何搭建的呢?家住17号楼的张女士介绍,她在2018年购买了顶层复式房,当时前业主已将阁楼外的平台做了封闭,她入住后在原基础上做了翻新,“阁楼部分的窗户离屋顶很近,当初主要考虑到保温和防雨保留了平台上的封闭设施,翻新时也没有任何部门来制止。”同时,张女士表示,购买房屋时,阳光房面积也是按套内面积出资购买的,阳光房是否合规她也不清楚。
住在19号楼的马女士,于2006年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顶层的复式房。“当时开发商赠送了晒台,也对晒台做了简单封闭,由于是塑料板材,我怕不结实,重新做了封闭。封闭后家里暖和了很多,而且春秋季节吹大风时,屋里灰尘少了很多。”马女士说,开发商将晒台以赠送的方式让业主使用,没有把晒台面积算入房屋购买面积。
马女士家的晒台已封闭10多年,去年雨季,她家小卧室房顶出现漏雨的情况,雨水从中间部位往下渗,泡花了屋顶。“当时,雨水直往下滴,没找到漏点,找物业维修。物业的答复是:漏点上方封闭了露台,属于住户家的地方,不能动用维修基金,只能由业主自行维修。现在我只能等天气转暖再修。”马女士说。
对于楼顶加盖阳光房一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14号楼至23号楼是多层楼房,顶层户型为复式,而且住户房间内有通向楼顶的楼梯。据他们了解,2008年小区建起来后,入住居民陆续搭建阳光房。2017年物业接手管理小区以来,没有发现新搭建阳光房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这种情况,物业会第一时间上报到社区,联合社区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要求物业在服务期内,对小区私搭乱建有劝阻、协助管理的责任。但对遗留问题,物业单方面无法解决。”物业工作人员说。
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城北区小桥大街街道办事处小桥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对颐贤新城小区楼顶搭建阳光房这一问题,社区会向街道办、城北区建设局及城北区城管局上报情况说明,并与各部门积极对接。城北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反映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认定是否为私搭乱建,城管人员也需到现场查看后,再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