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面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招收150名高一新生。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共招生100名,其中,海西州35名、黄南州30名、海南州15名、海北州15名、玉树州5名。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共招生50名,其中,海西州15名,海南州15名,黄南州15名,果洛州5名。
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具有生源地州县户籍,参加全省中考且成绩达到当地中考录取分数线的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招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合格以上,生活能够自理,无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招生计划坚持向农牧区倾斜,优先录取农牧民家庭子女。
具体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由各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与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共同商定,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学校不提供学生住宿。学校要会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拟录取的学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情况、中考分数、户籍情况、家长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学生报到时须签订自愿就读申请书。
各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与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的协调沟通,按照学校时限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招生安排、学籍转移、教学安排、学生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未经批准,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不得擅自超计划、超范围、变更录取方式招生。招收学生毕业后均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