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自2016年西宁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以来,目前已累计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4905名,资助学费和生活费近5000万元,人均受资助约1.1万元。
“据我们初步统计,不同批次录取结束后,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的大学贫困新生每年约800人,人均学费6000元、生活费4800元,年人均资助过万元。”西宁市民政局救助处处长张迎雪介绍,2016年,西宁市秉持“小财政、大民生”执政理念,全面实行“八个一批”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把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作为“破解深度贫困之策”的重要举措纳入到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中,为贫困大学新生实行全程学费、生活费“双重”资助政策。
据悉,在此之前实行的《西宁市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助学暂行办法》于2003年制定,根据当时地方财力,每个低保家庭子女考入大专院校后,由民政部门一次性借助2000元,就业后予以偿还。这种低水平助学救助难以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
西宁市在精准脱贫攻坚计划中,把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作为教育救助的重点任务,根据全国各地大专院校学费和生活费平均标准以及贫困学生的愿望,制定出台这一《办法》。新出台的办法把一次性借款修订为全程资助,至大学本科毕业(最长4年、医学专业除外)。与此同时,资助标准大幅度提升,考入一本本科院校、二本和三本本科院校、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学费分别为7000元、6000元和5000元。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和生活费,受学费资助的大学生按照全额城市低保标准,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月资助生活费。
西宁市还把不符合学费资助条件但符合生活费资助的学生也纳入全额城市低保范围,享受生活费资助。所资助的生活费标准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调整,确保教育资助计划能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