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经营纳税 / 纳税

减税降费,今年有诸多税费利好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3-20 09:49    编辑: 陈悦         

  减税降费是今年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为此受到广大民众关注。3月1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在着力推进的财政政策中,我市将积极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包括认真落实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免征额、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以及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等,真正让国家降税减费政策落地。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悉,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减税方面,今年除了实施年初已经明确的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外,还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通知,日前,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明确自今年2019年1月1日初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在降费方面,将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

  据悉,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是今年全市财税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上制定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我市将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认真落实好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免征额、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措施,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同时,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等,推动各项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啸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