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要求,经研究,自2018年起,全省各级各系列职称申报工作中,申报人员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职称申报阶段,2002届(含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够在线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的人员,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或“在线验证码”。
2002届以前毕业且取得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的人员,暂按原规定执行。
职称审核阶段,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各系列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职称的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共享信息实行网上查询、查验并严格把关,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或“在线验证码”进行验证。对学历(学位)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列入我省职称申报失信人员名单,在全省范围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