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我省将进一步压缩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简化登记申请材料,优化登记流程,让创业者轻轻松松变身为老板。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日,省工商局结合实际,印发了《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简化名称登记流程,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无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在开业登记时一并填报。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根据规定,现场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进行名称查询及排重,并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实行名称核准与开业登记一次申请,一并办理。
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对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或不涉及城镇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经营场所,自行作出承诺,并对所申报经营场所及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推行审核合一制,将注册登记受理人员职责与审查核准人员职责合并,由登记机关具有登记资格的人员,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册登记申请事项依法受理、审查、核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发放营业执照。
优化登记服务方式,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注册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文书,承诺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并当场签字确认。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核准。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监管。检查中发现申报的经营场所不实,或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相关规定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对未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取得经营场所使用权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依法予以查处。(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