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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18-04-04 09:35    编辑: 马燕燕         

  为扩大我省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规模,锻炼培育一支跨文化交际能力强、懂国际先进教学理念的师资队伍,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汉办〔2018〕13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1)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

  请推荐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报名者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严格做好政治审查和把关,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本单位推荐的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人申报材料于3月30日前提交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请务必确保申请表、汇总表和推荐信等材料齐全。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拔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4月21、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李文娟

  联系电话:0971-6310575

  附件:1、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点击链接进行下载)

              2、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点击链接进行下载)

  青海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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