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城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咨询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相关问题,希望通过晚报了解详情以避免自己利益受损。
市民反映
市民张先生说,去年他在一个新建的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全款、也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可是前不久他在和朋友的一次交流中发现自己的这份合同有点问题,虽然格式、内容、印章等与正规合同无异,但是合同封页上却没有房屋代码。他在房产信息网上查了一下,没有查到自己的购房信息,房产部门也没有合同备案。张先生有点不知所措,自己的这份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自己是否应该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有房屋代码的合同?
部门答复
根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市民购房均采用“网签”形式,即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目的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律采用统一格式,封面上从左到右依次印制GF-2000-0171-合同编号-房屋代码(合同编号、房屋代码各占一行),如果如张先生所说没有房屋代码的购房合同则很有可能是套档合同,此合同不是“网签”,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无法办证和抵押,所以张先生的此份合同是不合规的,存在很大利益风险。
在此,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购房网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注意合同文本
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同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网上签约注意保护密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