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住房 / 保障性住房

青海省加快现有公租房建设和分配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7-10-15 10:48    编辑: 许娜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现有公租房建设、配套和分配,有效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确保公租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近日,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对长期停建的公租房等进行盘活。

  通知提出要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进度,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项目要在2018年6月底前达到分配使用条件;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加快2017年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配套设施满足需求,确保公租房及时分配入住。

  同时,要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合理确定准入条件,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门槛,尽快完成竣工交付项目的分配入住,对未竣工的项目,实行预分配措施。

  另外,要盘活政府投资公租房资源,对政府投资公租房、企业等单位自建公租房实行分类统计、分类监管,确实不能形成有效供应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并予以盘活。盘活范围包括园区配建、县城及乡镇公租房和长期停建的公租房等。

  通知提出要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公租房资产日常使用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措施不到位、竣工和分配进度慢、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进行约谈或问责,限期整改。(啸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