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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内地重点高中在青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17-06-14 10:20    编辑: 成忱         

  各市、州教育局:

  为满足我省部分学生赴省外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经协商确定,2017年秋季浙江师范大学附中(浙江金华二中)、湖北省沙市中学2所省外重点高中将继续在我省招收高一新生。现将招生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教育部门及时通知所辖县(区)和学校,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宣传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报名工作。浙江师范大学附中(金华二中)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进行系统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规定见招生简章)。

  三、组织报名: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湖北沙市中学均实行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统一面试,按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名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本地区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报名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要达到青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分数线。

  三、招生时间:两所招生学校于7月20日—8月10日左右来我省录取学生,由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对录取学生进行集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由两所学校核发录取通知书。

  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971—6311782(民族教育处)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面向青海省招收高一新生简章

  2.湖北省沙市中学2017年面向青海省招收高一新生简章

  青海省教育厅

   2017年6月5日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7年面向青海省招收高一新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是浙江省教育厅直属的省一级重点中学。根据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2017年秋季继续面向青海省招收高一新生。

  一、招生对象

  具有青海户籍,品学兼优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在西宁参加中考的考生,成绩达到青海师大附中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行面试后录取。

  2.海东市、各自治州考生由学校统一面试,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择优进行录取。

  三、学校收费

  1.学费:每人每学年6000元,3年18000元(一次性收取)。

  2.课本费:按规定收取。

  3.公寓费:每人每学年460元。

  4.医疗保险费:40元/学年,学生自愿购买。

  5.生活费:学生自理。

  6.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享受奖学金。

  咨询电话: 0971—6300285(青海师大附中)

  0579—82282012(浙师大附中传真)

  0579—82282403、82282275(浙江师大附中)

  附件2

  湖北省沙市中学2017年

  面向青海省招收高一新生简章

  一、学校

  湖北省沙市中学创办于1941年,1953年被确定为全国200所重点中学之一,1960年、1979年两次荣获“国务院嘉奖令”。1986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4月被湖北省教委授予“湖北省普通中学示范学校”称号,2002年被教育部确认为全国中小学“名校六百家”之一。

  学校现有学生2400多人,正式教职工182人,其中特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90人。校园占地面积4.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电教馆、行政楼、教师办公楼、人工草坪、塑胶跑道及综合性体育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图书馆藏书14万多册。办公室配备了计算机,教室配备了投影仪、实物展示台、电脑等全套多媒体辅助教学设备,基本实现了教学、办公数字化。

  学校一贯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优化师资配置,整合教育资源,狠抓教学改革,建立了“必修课、选修课、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和学校课程为一体的新课程结构体系”。1985年至2002年,在全国高中数、理、化、生竞赛中,沙市中学共有815人次获全国一、二、三等奖。

  二、招生对象

  具有青海户籍,品学兼优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年6500元,3年计19500元。

  2.书费:按湖北省沙市中学学生标准执行。

  3.住宿费:若住现有的宿舍楼(每宿舍6—8人),每人每学年400元;新公寓收费标准为800—1000元/每学年。

  4.生活费:由学生自理,每月大约200元左右。

  5.医疗保险费:38元/学年,由学生自愿购买。

  对西宁市参加全省中考,成绩为当地前3名的学生,每学年只需缴纳1000元学费,即可编入湖北省沙市中学实验班学习。

  四、学生管理

  1.招收学生由湖北省沙市中学根据学生成绩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

  2.湖北省沙市中学为青海省学生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和医疗条件,安排专门的生活辅导员对学生日常生活进行管理。

  3.湖北省沙市中学选派优秀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青海学生进行教学与管理,确保良好的教学质量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每年新生入学和寒暑假时,湖北省沙市中学派专车到火车站接送,以确保学生安全。

  湖北沙市中学联系人:赵文华

  联系电话:0716-8112556(办) 1380721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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