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住房 / 商品房

我省商品房库存量持续减少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7-04-21 10:17    编辑: 陈悦         

  为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力度,我省多措并举,克服困难,使商品住房去库存量持续减少。截至3月底,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447.53万平方米,较2016年底减少12.93%,较2月底减少7.25%。同时,目前我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为10.4个月,比2016年底减少1.7个月,比2月底减少0.8个月。

  今年以来,我省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印发了《青海省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方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坚持分类调控,把商业用房去库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把房地产库存稳定在合理区间。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相结合,科学调节房地产用地供应节奏、布局和规模,进一步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住房供给,严控新建商业用房,扩大住房有效需求。

  同时,研究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省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抓好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引导房地产企业大力发展养老、医疗、康复、旅游等跨界地产,加快服务升级,提升住房和人居环境品质。鼓励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电商用房等,实现去库存与创新创业双赢。(张国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