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高等院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委托地方政府负责教育部部属高校人员出国和来华审批工作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教育厅审核的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院校。
三、需要材料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护照复印件等。
四、办理流程
收件;处审核;办审批。
五、办理期限
正常为5至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涉外管理处
七、联系电话
0971-4911602 0971-8239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