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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报名考试费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6-02-28 10:48    编辑: 陈悦         

  近日,我省“两学”报名的信息发布后,不少考生关注报名考试费和报名方式的问题。为此,本报记者连线了省招办。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我省不再举办教师资格证“两学”省级考试,对仅取得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者,可参加2016年4月份和10月份的两次补考。上半年“两学”省级统一考试补考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自学考试同步进行。

  报考“两学”考试并兼报自学考试科目的考生,须在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龙酒店隔壁)报名。

  只参加“两学”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

  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两学”报名考试费仍按原规定标准收取,并按4元/科次留报名点。(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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