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机动车辆登检换证,申请人应在填写报检《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同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正本原件;
2、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复印件;
3、销售单位出具的《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4、进口机动车辆所有权为单位的,提供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进口机动车辆所有权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在上述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经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进口机动车辆及整车CCC标识符合后予以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进口机动车辆所有人凭检验检疫机构换发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