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指出:保护好青海的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必须坚定地扛起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历史责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一切产业、经济活动都必须有利于促进生态良性发展,举全省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连日来,省生态环境系统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汤宛峰表示,党代会报告对青海未来五年深入实施“一优两高”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作出全面擘画和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方位落实重点工作举措,过去五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全省各族人民源于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6%,8个市州首次实现全面达标;我省成为全国唯一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的省份,三大江河出省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2019年,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青海名列优秀。
◆最严格保护制度落实有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近九成,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黄河警示片整改任务已完成八成,《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在全国率先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评估验收,青海湖国家公园正式创建。环保垂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成,“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入推进。
◆优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羊曲水电站等10个重大项目环评获生态环境部审批。提前完成全省污染减排任务,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继西宁市之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环保投入大幅增加。“十三五”累计落实中央环保专项资金43.29亿元、较“十二五”增长98.46%。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宁市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成功举办2021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形成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青海共识》《青海倡议》《青海宣言》3个重要成果。黄南藏族自治州、海东市平安区、西宁市湟源县等5地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贵德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党的建设全面强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持续努力,青海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已成为全省上下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稳固搭建起了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正愈加体现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上;青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正在锻造着一支日益成熟、担负重任的生态环保铁军。
坚定不移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青海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将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确定的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坚定不移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
◆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生态环保项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在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上下功夫,规范服务、便民惠企上出实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积极推动全省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实施提标提速,更好支撑服务全省稳住经济大盘。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重点城市联防联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统筹推进黄河干流、长江源、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加强重要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和溯源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严格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工程实施,督促指导推进海西州、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
◆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产业“四地”建设,持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两高”低水平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加强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及跟踪评价。制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工作。
◆强化督察整改和监管执法。全面推进两轮中央生态保护督察、黄河警示片、黄河体检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完成省级环保例行督察。认真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推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任务,依职责持续推进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我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抓好祁连山等区域矿业权恢复治理验收,接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标准创建“洁净青海”。抓好农村污水、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解决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督察监管机制,全方位提升问题发现解决能力。
◆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国家“双碳”目标总体要求,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强化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黄河警示片、危废处置核查等问题整改。健全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督导、评估、验收闭环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重点生态环境风险源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讲好美丽中国青海故事。(赵俊杰 夏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