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8个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试行期两年。
我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以实现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标,为林草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安全实施提供坚强保障。此次制定出台的8个管理办法包括:《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公示制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廉政管理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项目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在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支持和组织农牧民群众参与当地工程建设,通过工程的实施带动当地农牧民转变观念、提高技能、增加收入。
另外,同时制定出台的两个实施细则包括:《青海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涵盖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的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等。(赵俊杰 宋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