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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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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帮”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乡村振兴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党组织积极做到关心帮扶村党支部建设,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能够经常深入到结对认亲户家中排忧解难,驻村干部能够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扎实有效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但是由于人事变动、帮扶村调整等原因,个别单位“双帮”工作有所放松,导致结对认亲帮扶出现“断档”现象。为进一步做好“双帮”工作,全面压实帮扶责任,结合我厅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指挥,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本单位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落实好厅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要压实“双帮”工作责任。从脱贫攻坚转入乡村振兴,帮扶责任不变,要继续做好接续帮扶工作。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重大要求,继续对各帮扶村、脱贫户进行联点帮扶。为全面压实“双帮”责任,各结对帮扶单位要克服干部职工调离或退休等因素的影响,从严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双帮”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双帮”责任部门和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原有“双帮”结对关系的继续做好接续帮扶,调整结对关系的做好后续帮扶,确保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档”。根据工作需要,厅机关各部门的帮扶关系全部调整到大通县将军沟村,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的结对帮扶关系从互助县后头沟村调整到互助县班彦村,省自然资源博物馆的结对帮扶关系从互助县班彦村调整到大通县将军沟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员干部职工结对“双帮”规定,确保每年实地走访结对帮扶户不少于2次。广大干部职工要及时了解掌握结对帮扶户的家庭情况,切实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扶实效。各驻村工作队要结合本村脱贫户动态调整情况,认真梳理帮扶责任人与结对帮扶户的变动信息,及时反馈至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做好与派出单位、各业务处(室、局)的沟通对接,确保结对帮扶关系不断线。

三要严肃驻村工作纪律。各派出单位要认真抓好《青海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驻村干部日常管理,督促驻村干部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对驻村干部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与驻村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的沟通对接力度,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驻村干部在岗履职、作风纪律等情况,切实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职责。

四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具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凝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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