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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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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15:19: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要求,动员全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对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对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西宁市等8个市州围绕村庄规划“五个一批”行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及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发言,对汇报发言中梳理出的8个共性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对跨省域与省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用地审批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自然资源部门作为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主责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扛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合法合规落地。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庄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规划进展情况,将村庄规划纳入乡村振兴全局统筹部署、推进和考核。二是突出部门协作,深化规划成果。要落实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对规划成果进一步深化研究和论证,充分落实各方用地需求,将各行业各部门“十四五”规划项目用地规模、布局纳入规划中。三是加强规划管理,落实用途管制。要按照乡村振兴的时限要求,如期完成规划编制,加快规划审批实施,扩大规划的宣传,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学会、协会管理,建好、用好“一张图”,维护规划权威,落实用途管制要求。

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试点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青海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导则》《青海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等制度和政策,于近期印发实施,将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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