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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19-03-0044 主题分类: 使用范围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19-01-29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19〕44号 生效日期: 2019-01-29

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青自然资〔2019〕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建部、原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林业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相关厅、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省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试行)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代)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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