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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2-0026 主题分类: 主题宣传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0-04-10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办〔2020〕26号 生效日期: 2020-04-10

关于组织开展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开展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0〕26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4月22日是第51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是宣传我国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和省情省策、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正确的自然资源观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的重要平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51个世界地球日活动以“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组织科普基地等机构,以线上方式为主,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强与网络新媒体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的联合,推介内容科学健康,兼具时代性、艺术性的优秀科普宣传作品,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二、活动时间

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星期一)开始,至4月26日(星期日)结束。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做好宣传活动。各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围绕活动周主题,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注意组织相关单位调动自然资源工作者及地学爱好者的积极性,策划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普及自然资源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珍爱地球,增强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各自然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相关活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资源部,青海省委、省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不举办人员聚集的宣传活动,活动尽可能的在线上进行,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加强对宣传内容的把关,确保数据来源权威,不含涉密内容,保障信息安全。届时,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我为大自然代言”短视频、地球科技电影展播等线上示范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 

地球日宣传活动周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将在厅系统开展“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线上有奖答题比赛活动,赴厅系统帮扶村进行主题宣传及组织扶贫联点帮扶村学生参观省自然资源博物馆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相应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力求形式多样、亮点突出、效果明显。自愿需要统一订购挂图、彩页、折页、传单等宣传资料的单位,请与中国自然资源报社联系。

1.中国自然资源报社订购电话 (010)68048072,传真(010)68048080,QQ2229275173,联系人:赵老师 张老师,征订单下载:QQ2229275173。

2.中国大地出版社订购电话/传真(010)66559869,(010)66552766,联系人:王力华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和专栏、实时交流互动、微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地球日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和传播力度。

(三)通力合作,合力推进,形成良好的宣传声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现有条件,策划开展线上主题宣传活动。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加强信息反馈和汇总。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4月30日前将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含图片、视频)、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总结(电子版),反馈给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联 系 人:马德贵   李 涛

联系电话:0971- 6139491(传真)

邮    箱:51327577@qq.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7号

邮    编:810001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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