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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2-0063 主题分类: 土地认定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0-07-06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办〔2020〕63号 生效日期: 2020-07-06

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第一批) 和天然富硒土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第一批) 和天然富硒土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0〕63号

各市(州)、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地质文化村(镇)建设,规范和加强天然富硒土地认定管理,中国地质学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然富硒土地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起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的评审授牌和天然富硒土地的认定工作,现将上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地于2020年8月27日前以县级政府正式公函的方式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厅,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装订)和电子版,《地质文化村(镇)申报表》及《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及标识申报表》一式16份,其它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 系 人:地质勘查管理处  王巍、田立勋

联系电话:0971-6101726(传真)

电子邮箱:dkc6101726@126.com

附件:1.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文化村(镇)申报(第—批)工作的通知》(地会函字[2020]14号)

2.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然富硒土地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地会函字[2020]15号)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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