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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3-0350 主题分类: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0-09-17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20〕350号 生效日期: 2020-09-17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0〕350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通知书》(办通〔2020〕1号)要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将于9月至11月对我省开展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认真做好本次例行督察工作,决定成立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朱小川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杨站君  厅党组成员、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

韩  良  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厅办公室、调查监测处、确权登记局、所有者权益处、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处、开发利用处、生态修复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地质勘查处、矿业权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地理信息管理处、总督办、执法局,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执法监察总队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总督察办公室,胡永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赵雪燕担任联络员(联系电话:137******1002),负责统筹协调、沟通对接、督促督导等工作。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13个对口工作组。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面。

牵头单位:厅执法总队

组    长:李新青

联 络 人:南炳君      联系电话:180******0533

配合单位:厅执法局、耕地保护监督处、用途管制处、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处、总督办、空间规划局。

(二)重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方面。

牵头单位:执法局

组    长:唐千里

联 络 人:赵学志   联系电话:186******0728

配合单位:厅用途管制处、开发利用处、耕地保护监督处、执法总队。

(三)挖田造湖方面。

牵头单位:厅空间规划局

组    长:田力

联 络 人:萨仁娜    联系电话:139******7303

配合单位:厅用途管制处。

(四)“大棚房”问题方面。

牵头单位:厅执法总队

组    长:李新青

联 络 人:南炳君      联系电话:180******0533

配合单位:厅执法局。

(五)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及盘活处置方面。

牵头单位:厅开发利用处

组    长:檀萍

联 络 人:林永智    联系电话:189******5243

配合单位:厅用途管制处。

(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方面。

牵头单位: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组    长:王德瑜

联 络 人:杨  春    联系电话:130******1290

(七)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方面。

牵头单位: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组    长:王德瑜

联 络 人:杨  春    联系电话:130******1290

配合单位: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

(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落实方面。

牵头单位:厅用途管制处

组    长:祁永发

联 络 人:闫  巍   联系电话:173******0787

配合单位:厅空间规划局、调查监测处、耕地保护监督处、生态修复处、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管理处。

(九)省级土地卫片执法监管职责履行方面。

牵头单位:厅执法总队

组    长:李新青

联 络 人:南炳君      联系电话:180******0533

配合单位:厅执法局、耕地保护监督处、用途管制处、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管理处、空间规划局。

(十)矿区违法用地方面。

牵头单位:厅执法局

组    长:唐千里

联 络 人:赵学志     联系电话:186******0728

配合单位:厅用途管制处、开发利用处、矿业权处、矿保处、执法总队。

(十一)中央有关文件提出的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组   长:冯忠和

联 络 人:柏玉云   联系电话: 133******7168

(十二)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牵头单位: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组    长:王德瑜

联 络 人:杨  春    联系电话:130******1290

配合单位:厅规划局、用途管制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开发利用处、执法局、总督办、执法总队。

(十三)后勤保障。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

组   长:王校军

联 络 人:沙小明   联系电话: 187******8069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土地例行督察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通知书》的要求,切实增强思想上和行动上的自觉。相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善始善终抓好此次例行督察工作。

二要实事求是,主动配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土地例行督察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在督察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提供各类数据资料,把此次督察作为查问题、补漏洞的有利契机,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要正视问题,全力整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虚心听取督察组的意见建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反馈的每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人、时间表,做到立行立改。

四要主动街接,做好保障。此次督察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周密组织,主动衔接,从资料查阅、现场核查、后勤保障等方面,为督察组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热情周到的服务。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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