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3-01-0085 | 主题分类: | 工程项目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3〕85号 | 生效日期: | 2023-07-06 |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段 公路工程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3〕85号
西宁市、海北州人民政府:
西宁市《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宁政示〔2023〕13号)、海北州《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北政〔2023〕1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同意将西宁市湟源县巴燕乡巴燕峡村、莫合尔村、新寺村、巴燕村、下寺村,申中乡俊家庄村、大路村、口子村、卡路村、立达村,大华镇纳隆沟村、阿家图村、大华村、拉拉口村、拉卓奈村、池汉村,城关镇纳隆口村、董家庄村,和平乡蒙古道村、何家庄村,青海金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湟源县分公司、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湟源县交通运输局、青海省公路局、湟源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青海湖乡塔列村、达玉德吉村,三角城镇三角城村,金滩乡新泉村、姜柳盛村、东达村、仓开村、道阳村、岳峰村、海东村,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晏县交通运输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湟源县(飞地)巴燕乡元山村,共2个县9个乡镇31个村5个企业和6个国有单位的145.2776公顷集体农用地和1.150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将148.3913公顷国有农用地和3.585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连同1.142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和15.120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共计314.6680公顷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完成后续审批手续后,作为G0612西宁至和田高速湟源至西海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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