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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2-04-0142 主题分类: 耕地保护工作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3-06-19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函〔2023〕142号 生效日期: 2023-06-19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西宁市耕地保护工作有关问题提醒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西宁市耕地保护工作有关问题提醒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3〕142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厅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发现西宁多巴新城范围内部分耕地由于历史采砂等原因造成地势凹陷在雨季和汛期形成坑塘水面,经我厅多次实地核查调研,向湟中区提出整改要求,并在给贵市的《关于反馈202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履行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函》(青自然资函〔2022〕32号)中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同时,经我厅对该区域范围内进一步调查了解,发现还有约6000余亩历史遗留旧沙坑存在类似耕地破坏情况,其中涉及耕地2353余亩。

为妥善处理此类问题,我厅向湟中区政府提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能恢复耕地种植的坚决恢复耕地种植,无法恢复耕地种植的,要依照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确保本辖区实有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但经我厅2022年和今年多次现场查看,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缓慢。请贵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督促湟中区政府抓紧完成对以上破坏耕地的整改工作,避免在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时造成重大影响。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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