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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3-0526 主题分类: 移民安置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0-12-24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20〕526号 生效日期: 2020-12-24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青自然资〔2020〕526号

水利部办公厅: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下发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监督检查整改的意见》(办移民函〔2020〕995号),现将监督检查发现涉及我省的7个问题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重问题

1.关于未落实移民安置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工程导(截)流的问题。

整改内容:2018年10月,祁连县人民政府组织完成了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青海部分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在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均未完成终验工作前提下,2018年11月21日,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工作。

监督检查意见: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和项目法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水利部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尽快组织完成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2月11日,自然资源部批复了《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19〕687号)该工程建设用地;2020年12月3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祁连县自然资源局、祁连县林业和草原局以“(2020)祁林草采字第03号”批复了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林木采伐许可证。

目前,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2560m壅高水位线涉及青海省耕地、草地、河流水面、内陆滩涂已补偿兑付;区域内淹没青海省内的通达砂石料场与祁连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安置办公室签订补偿协议并已兑付且房屋已拆除;0.38亩林地采伐手续已办理,并已采伐完成且通过祁连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验收;库底卫生清理已通过祁连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的验收,具备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条件。12月4日祁连县人民政府已上报海北州人民政府申请开展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初验,2020年12月22日海北州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进行了初验;12月28日省移民安置局会同相关单位对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进行终验。

二、较重问题

2.关于未落实移民安置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措施的问题

整改内容:实施阶段,祁连县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和生产安置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批复方案发生较大变更。截止监督检查日,在相关移民安置设计变更未批复的情况下,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已按实施情况支付农村移民相关费用。

监督检查意见: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和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应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履行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程序,尽快落实移民安置生产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8月4日,省移民安置局组织海北州自然资源局、祁连县人民政府、祁连县自然资源局、移民规划综合设代、移民监督评估、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专家对《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青海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关于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青海部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报告的审核意见》(青移安〔2020〕105号)同意报告的调整内容,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程序完善,移民生产措施已落实。

3.关于未及时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提出建议的问题

整改内容: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未完成,就进行了工程导(截)流,监督评估单位未及时以文件或正式报告形式上报青海省移民主管部门;此外,也未按照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本底调查工作。

监督检查意见: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应及时对移民安置进度、质量、资金拨付和使用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提出建议,并及时报告委托方和项目主管部门。

整改落实情况: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和开展了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本底调查工作,并及时完成和编制了本底调查报告。我厅将督促监督评估单位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对移民安置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上报。

4.关于问题整改后再次发生的事宜

整改内容:2017年3月至7月,青海省移民安置局组织对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进行了稽察,并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度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稽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于责令整改的部分费用报销附件不完整,取得发票不合规等问题,此次监督检查中仍然存在。

监督检查意见: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审核财务报账原始凭证,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报销附件不完整问题及取得发票不合规等问题,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收集并完善了各项附件,目前该问题已整改落实。今后我厅将及时督促祁连县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移安〔2010〕4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移民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强化内控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审核财务报账原始凭证,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一般问题

5.关于移民资金未进行专户存储的问题

整改内容: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将移民资金分别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祁连县支行、祁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2个账户存储及收支。

监督检查意见: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应尽快办理多开账户的销户手续,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已确定青海祁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今后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资金存储和核算的专户,并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移安〔2010〕4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原则,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

6.关于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内容:截止监督检查日,预备费支出2015673.05元,其中有支付云鑫实业有限公司砂石料场拆迁补偿款31.80万元,支付陈全兵苗圃补偿款6.46万元等款项未执行青海省“预备费使用由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经规划设计单位和综合监理单位审查后逐级上报,商定项目法人审批使用”的规定。

监督检查意见: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应按《青海省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移安〔2010〕44号)规定,严格预备费的审批支付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对使用预备费程序审批不规范问题,经祁连县自然资源局、移民规划设计、移民监督评估、黄藏寺建设管理局核实确认后,已纳入《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青海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调整报告》。

7.关于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的问题

整改内容:祁连县农村移民一户一档内容不全,缺少明白卡、被征地图斑,补偿资金兑付等原始资料。
监督检查意见: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切实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祁连县自然资源局已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文附录内容,对移民户一户一档中缺少的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完善,确保了移民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下阶段,我厅将进一步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679号)和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并指导各参建单位开展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确保移民安置政策落实到位,保障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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