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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2-0116 主题分类: 资质巡查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0-12-17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办〔2020〕116号 生效日期: 2020-12-17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省测绘资质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省测绘资质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青自然资办〔2020〕116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的动态监管,保障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测绘资质巡查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于7-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测绘资质巡查和成果质量巡检工作(以下简称巡查巡检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巡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随机抽取了20家持有甲级、乙级、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比例达到13.7%,基本覆盖全省各市州。检查内容主要有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与资质单位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和资质条件的符合性。

二、处理结果

(一)青海裕土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祥泰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测绘队、青海迈汇禾测绘有限公司,不满足《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资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九章第六十六条,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二)平安汇景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经实地走访及电话联络,均无法找到该公司及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九章第六十六条,资质测绘换证予以延期,计入一般失信信息。

(三)西宁鼎图测绘有限公司,该公司“达日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号2016-2018(第二批)勘测定界项目”成果质量检验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九章第六十三条,责令该测绘单位进行成果重测,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计入一般失信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总结经验。各受检单位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未列入本次检查计划的测绘资质单位对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要引以为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测绘法律法规,对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强化社会责任,遵守市场规则。

(二)加强管理。各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测绘相关法律法规,以测绘项目备案、作业证办理、本地区巡查巡检等工作为抓手,做好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本区域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健康发展。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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