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0-04-0297 | 主题分类: | 地质灾害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0-09-24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0〕297号 | 生效日期: | 2020-09-24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032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4032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0〕297号
丁瑞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同德县境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2019年组织编制了《青海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防治专项规划(2020—2024年)》,经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1月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规划7949户居民搬迁和45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以及2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同德县的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搬迁工作已纳入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2020年安排了秀麻乡、嘎巴松多、河北乡共计39户176人避险搬迁,补助资金156万元,资金已于今年8月下达至海南州自然资源局。
我厅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建议州、县政府也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支出预算,建立稳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渠道,做好《规划》资金保障,落实好《规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和部署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张正兴 联系电话:0971-61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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