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3-01-0044 | 主题分类: | 城镇建设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06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3〕44号 | 生效日期: | 2023-05-06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3〕44号
海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申请用地的请示》(南政〔2022〕8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贵德县常牧镇色尔加村的0.398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贵德县人民政府,作为贵德县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导贵德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具体事宜由贵德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5月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