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1-0102 | 主题分类: | 城镇建设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2〕102号 | 生效日期: | 2022-11-09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2〕102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青海省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西政〔2022〕5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下:
一、同意将你州茫崖市茫崖镇、花土沟镇、青海省公路局、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共2个乡镇2个国有单位的0.1075公顷国有农用地和206.392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连同1.539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共计208.039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作为青海省黄瓜梁至茫崖(省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海西州人民政府要督导茫崖市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三、海西州人民政府要督导茫崖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及时供地,茫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四、具体事宜由茫崖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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