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4-01-0042 | 主题分类: | 城镇村建设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4〕42号 | 生效日期: | 2024-04-03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祁连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祁连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4〕42号
海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祁连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村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北政〔2023〕7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祁连县八宝镇拉洞台村的0.438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祁连县人民政府,作为祁连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导祁连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祁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具体事宜由祁连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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