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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1-0059 主题分类: 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
发文机关: 青海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5-22
发文字号: 青政土函〔2020〕59号 生效日期: 2020-05-22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贵德县尕让希望台供电所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贵德县尕让希望台供电所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0〕59号

海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尕让希望台供电所建设用地的请示》(南政〔2019〕4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州呈报的“一书四方案”,将贵德县尕让乡希望村的0.3549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连同0.012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共计0.367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后,作为海南州贵德县尕让希望台供电所建设项目用地。

二、你州要督促贵德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州要督导贵德县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你州要督促贵德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

五、具体事宜由贵德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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