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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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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2-04-0273 主题分类: 整改情况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3-10-09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函〔2023〕273号 生效日期: 2023-10-09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马海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十一片区)整改情况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马海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十一片区)整改情况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3〕273号  

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督察意见书(西〔2022〕7号(总124号)),提出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马海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十一片区)存在补充耕地收成低、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多次赴实地开展督导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该项目整改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马海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十一片区)于2018年6月5日经海西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20年7月28日取得可研批复,2020年8月21日取得设计批复。项目建设规模333.33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新增耕地(水浇地)319.40公顷,评定国家利用等为13等,投资2851.40万元。2020年10月30日经海西州人民政府验收,2021年6月底完成入库备案。项目区开发前地类属未利用地,新增耕地灌溉水源为地下水,水量有保障并且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耕种后将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2021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对该项目开展了例行督察,并下达《督察意见书》,指出该项目耕种收成低、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2022年部对该项目做退库处理并核减耕地指标319.4公顷。

二、项目整改情况

根据《督察意见书》,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及时制定了《关于大柴旦行委马海农场土地开发项目后期种植监管整改方案》,制定了科学的施肥计划,除了播种加施底肥外,充分利用项目区现有喷灌系统,进行多次水肥一体化追肥,达到了较好的效果。2022年10月完成秋收工作,亩产小麦620余斤、大麦600余斤、燕麦460余斤,收益496.86万元,作物亩均产量达到全省耕地平均产量。2022年12月我厅组成验收组实地进行了验收,一致同意项目整改通过验收。2023年,海西州大柴旦行委持续加大管护力度,投资300余万对喷淋系统进行改进。2023年5月31日国家自然资源督查西安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项目区种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26日,我厅再次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目前项目区已开展秋收工作,作物收成良好。

三、下步工作

下步,我省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密切关注该项目今后种植及管护工作,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目前根据部有关工作要求,该项目已重新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进行备案(待部审核),恳请部给予审核,并纳入监管。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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