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3-0140 | 主题分类: | 裁量基准(土地类)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2022】140号 | 生效日期: | 2022-04-27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2】140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以下简称《基准(土地类)》)已经2022年4月13日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青国土资﹝2017﹞263号)同时废止。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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