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繁体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政府信息公开

  • 1
  • 2
  • 3
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索引号: 01500133/2022-03-0140 主题分类: 裁量基准(土地类)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2-04-27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22】140号 生效日期: 2022-04-27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2】140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以下简称《基准(土地类)》)已经2022年4月13日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青国土资﹝2017﹞263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
                             

2022年4月2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