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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0-03-0433 主题分类: 土地估价
发文机关: 青海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1-27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20〕433号 生效日期: 2020-11-27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格尔木市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的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格尔木市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的验收意见

青自然资〔2020〕433号

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格尔木市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初步成果组织验收的函》(格政函〔2020〕77号)收悉,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10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格尔木市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验收并原则通过。11月20日,《报告》修改完善后,通过专家复核,并经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确认,认为修改后的《报告》符合实际。最终形成如下意见:

一、格尔木市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方法、技术路线符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更新的基准地价基本符合实际,通过验收。

二、请你局抓紧将成果提交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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